患者韩某某,女,34岁。因“右下肢碰伤疼痛流血约15分钟”,于2007年6月10日14时许到某市卫生院就诊。诊断为右下肢软组织挫裂伤。给予清创缝合,柳树也是抗炎治疗。病人在输氯唑西林钠后约10分钟病人出现头痛、恶心伴胸闷、憋气、皮肤搔痒。考虑为氯唑西林钠过敏,立即撤掉氯唑西琳娜转入抢救室抢救约10分钟后病人症状不缓解意识仍恍惚并出现咳嗽、吐粉红色泡沫样痰,,双肺听诊可闻及大量水泡音,考虑为急性肺水肿。即转上级医院抢救治疗。存在问题:青霉素与破伤风皮试位置未公开,左右侧是什么未记录,说不清楚,无皮试时间记录,无观察时间记录,很可能是混肴了。青霉素皮试用的原药(不符合操作规范)过敏发生或抢救措施不妥,未及时应用付肾素(应首选)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,未应用利尿药,未纠正休克即转诊十分危险,血压60/50mmHg,经抢救恢复较好。经市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,医方负主要责任。 |